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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财经大学坐落在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浙江省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74年的浙江财政银行学校,1987年获准成立浙江财经学院,1991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13年更名为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7年被列入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2018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下沙、文华、翠苑和长安4个校区,占地2300亩,总建筑面积57.06万平方米(不包含下沙紫元生活区)。设置有16个学院,1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4个研究院,4个附属幼儿园和附属小学。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19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自建有诺贝尔经济学奖文献馆、孙冶方经济科学奖文献馆、政府管制文献馆、浙财文库、专业经典阅读文库5个特色库。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核心资源,不断提高师资队伍实力。在校教职工1700余人,专任教师1200余人,正高级职称170余人,副高级职称37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810余人。设有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等省级以上人才150余人。另聘有10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学校坚持把学科建设作为发展龙头,大力加强学科和学位点建设。拥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法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城乡规划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税务、会计、资产评估、审计、公共管理、金融、保险、工商管理、国际商务、法律、应用统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电子信息、工程管理、艺术等18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应用经济学为省优势特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等2个学科为省A类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等4个学科为省B类一流学科。学校坚持把科研创新作为强校之路,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拥有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新型重点专业智库1个,省新型高校智库3个,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基地1个,省重点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3个。先后有4位教师的独著或合著成果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近年来,学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15项,承担国家级科学研究项目480项、省部级科学研究项目1290余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数位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众多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提供智力支持。与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战略合作,大力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累计获得校友和社会捐赠1.8亿元。学校坚持把开放办学作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33个国家和地区的137所高校建立良好的校际关系,开展教师互派、学生互换、科研合作等国际交流,举办中加会计学本科教育项目、中美市场营销本科教育项目、中英金融学本科教育项目以及中新应用金融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等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留学生数量逐年增长,先后有7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拥有浙江省最早的ACCA、CGA考试中心,被认证为ACCA白金级认可教育机构。



浙江财经大学秉承“进德修业,与时偕行”的校训,践行“明德笃学,经邦济世,崇实创新,勇立潮头”的浙财精神,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10万余名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被誉为浙江财税干部的“黄埔军校”、会计师的摇篮、金融家的沃土、企业家的殿堂。学校正在大力实施“党建领校、质量立校、人才兴校、创新强校、文化荣校、校友名校”的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一流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介绍


一.应用经济学

1.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介绍

应用经济学是浙江省优势特色学科、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本学科拥有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近10人,在财税理论与地方财政体制改革、政府管制理论与政策、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等学科方向上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近年来,本学科承担国家重大重点项目10余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5项,1部著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一批研究成果得到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的重要批示,为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智力支持。


2. 博士学位招生专业介绍

020203 财政学(财政税务学院招生)

财政学主要培养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学术交流能力,系统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能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技能,独立从事财政学领域教学科研或经济管理实务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设有财政理论与政策、地方财税体制等2个研究方向。该学科本着“研以致用、科教融合、立足本土、追踪前沿”的宗旨,围绕国家财税体制综合改革方案框架下的重大财政问题,开展基础性和前瞻性研究,在地方财政问题研究上形成鲜明特色。现有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15人,副教授14人,博士生导师8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7人。其中,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9人次,2人被聘为第八届国务院应用经济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被聘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财政学类)。各类省级人才10余人次。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各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经济学(季刊)》《Journal of Public Economic Theory》等中英文重要学术期刊发表论文80余篇,出版专著和教材20余部;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浙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优秀财政理论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奖项10余项;1部专著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研究报告入选《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20余项咨政报告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

020204 金融学(金融学院招生)

金融学主要培养具备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能够熟练运用现代金融学相关理论和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做出创造性成果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金融人才。设有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理论与政策、资本市场3个研究方向。

该学科主要围绕国内外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金融理论及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领域形成了鲜明特色。针对金融科技、金融大数据等系列金融变革背景,采取“开放·研究·创新”的复合交叉型金融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58人,具有博士学位55人。教授12人、副教授19人、副研究员1人,博士生导师9人,1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入选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金融类专业委员,1人入选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1人入选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学院拥有省新型高校智库“金融创新与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和省级“智能金融”产融融合示范基地。金融学和金融工程两个专业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40余项。在Decision Sciences、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Journal of Financial Markets、European Financial Management、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etrics、《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经济研究》《管理世界》《管理科学学报》等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60余篇,其中被SSCI/SCI收录论文130余篇。获浙江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浙江省科技进步奖等省部级奖6项、获第一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二等奖1项。近年来,研究报告获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3项,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3项。

020204 金融学(中国金融研究院招生)

中国金融研究院是学校为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依托国内外人才、学术等优势,整合校内外资源,按一流标准建设的研究机构。研究院创建了七大金融研究中心,与哈佛大学、普林斯顿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等世界名校专家学者建立了学术交流合作关系。

中国金融研究院主要聚焦绿色金融、金融科技和风险管理等领域,以新金融为主线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目前共有专业教师16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2人,所有教师均获得博士学位,其中5位教师获得海外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浙江省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2人、省院士结对培养青年英才计划1人、省高校领军人才高层次拔尖人才培养计划1人、浙江省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1人,另有多位知名金融学教授,境内外大型证券交易所和大型金融机构首席经济学家担任兼职教授。同时聘请多位金融监管部门高层和上市公司董事长为社会导师。近年来主持国家与省部级课题6项,地方服务课题50余项,获得国家领导人和省部级领导人批示20余项,成果被金融监管部门、政府和企业机构采纳。在一级期刊上发表文章20余篇。连续多年主办“中国上市公司论坛”,并发布《中国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排名评价报告》。

020205 产业经济学(经济学院招生)

产业经济学主要培养具有扎实经济学理论功底和突出创新能力,系统掌握产业经济学前沿理论和分析方法,能够从事高水平科学研究以及经济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专业人才。设研究方向:垄断性产业监管理论与政策、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产业结构理论与政策、新兴产业发展理论与政策。
    该学科在垄断性产业监管理论与政策、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产业结构理论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研究特色明显。现有专任教师21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2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人才9人次,学科带头人是著名政府管制经济学家王俊豪教授。近年来,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20余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在《经济研究》《管理世界》《中国工业经济》等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30余部;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著作奖”1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3项和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50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级和省部级领导批示。

020206 国际贸易学(经济学院招生)

国际贸易学主要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深厚理论功底,全面、系统地掌握现代国际贸易理论前沿与研究方法,能够独立从事国际贸易领域教学科研和经济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人才。设研究方向: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组织与国际贸易。
    该学科运用国际贸易前沿理论和研究方法针对跨国公司与国际投资、跨境电子商务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展开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现有专任教师 17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9人,博士生导师3人。近年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浙江省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科技计划重点和一般项目等20余项;在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and Organization、《管理世界》《金融研究》《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中国工业经济》《国际贸易问题》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获得“安子介国际贸易奖”“商务部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奖”“浙江省社科联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厅局级以上奖励7项;多项政策建议被政府有关部门采纳。

0202Z1管制经济学(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招生)

管制经济学主要培养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深厚理论功底,把握学科发展前沿,具有学术创新能力和政策设计能力,能够胜任高水平教学和研究以及管制实践需求的高层次政府管制人才。研究方向:公用事业管制理论与政策、公共卫生监管理论与政策、环境监管理论与政策、城市治理理论与监管政策、数字经济监管理论与政策、能源监管理论与政策。

该学科带头人王俊豪教授是中国政府管制经济学的重要开拓者。该学科牵头成立了中国工业经济学会产业监管专业委员会、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城市公用事业改革与监管专业委员会、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监管专业委员会,拥有浙江省首批新型重点专业智库“中国政府监管与公共政策研究院”、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城市公用事业政府监管协同创新中心”等多个省级科研平台。现有“教育部长江特岗学者”“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级人才。近年来,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60余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政策研究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级项目5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研究成果获国家领导人、省部级领导批示100余项。


二、 统计学

1. 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介绍

统计学是浙江省A类一流学科,拥有浙江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数据科学与大数据分析协同创新中心”、浙江省重点建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与大数据实验教学中心”等教学科研平台,在政府统计、数字经济测算、民生发展监测、统计推断方法、金融统计、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特色和突出的优势。本学科共有专任教师78人,其中教授22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国家级人才近10人次,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等省级人才近30人次。近五年主持包含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科研项目5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00余项,在JASA、Biometrics、《经济研究》《中国科学》《统计研究》等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入选ESI高被引论文7篇,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近10项国家及省部级奖励。


2. 博士学位招生专业介绍

经济统计学(数据科学学院招生)

经济统计学是国家一流专业、浙江省“十三五”优势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坚实宽广的经济学科理论基础和经济统计学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新理论、新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能够胜任经济统计学教学与研究,以及从事管理实践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国民经济核算与政府统计、宏观经济统计方法与应用、经济大数据分析。

数理统计学(数据科学学院招生)

数理统计学是省级一流专业,主要培养具备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坚实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学理论基础,具有宽广的国际化视野,深入了解统计学发展的前沿动态,系统掌握数理统计学科某特定方向的专门知识和应用技能,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解决理论研究和统计应用中的实际问题,具备独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研究方向:空间统计与经济计量、生物与医学统计、应用数理统计。

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精算学(数据科学学院招生)

金融统计、风险管理与精算学是以概率论、数理统计和金融学为基础的应用与交叉性学科,是现代金融、保险、投资业的科学基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和应用、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的评估、人寿保险中的生存分析、非寿险中的准备金评估、损失模型、汽车保险索赔模型、保险领域的信用管理等。着眼于培养具有宽广的精算和统计基础知识,能够探索和研究新的风险管理以及精算模型,开拓风险管理的应用领域的研究者和从业人员。研究方向:非寿险精算学。

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数据科学学院、信息管理与人工智能学院共同招生)

大数据统计方法与应用拥有国家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深厚的理论功底,系统掌握统计理论方法、机器学习、数据挖掘、可视化分析等基础知识,挖掘社会经济大数据背后蕴含的规律,能够独立从事大数据领域的基础研究与实践应用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研究方向:大数据统计分析理论与应用、大数据分析算法与应用、大数据挖掘技术与应用、复杂系统建模与优化。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学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宽广的国际视野,能够创造性地提出新观点、理论、方法或创新性地利用最新研究成果解决重要的实际问题,毕业后能够卓有成效地从事教学和相关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二、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三、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计划招生人数预计30名左右,具体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两种方式。


五、报考条件


(一)硕博连读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研二硕士研究生。

3.所有已修读课程须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 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记录。

4.外语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发表过学术论文。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科研成果等须提供有关材料。

6.原则上就读硕士学位专业与拟攻读的博士学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8.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招生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二)申请考核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已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取得);往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科研能力的可适当延长至40周岁。

3.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及以上;雅思成绩(IELTS)5.5分及以上;托福(TOEFL)成绩80分及以上;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在SCI、SSCI等国际期刊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作者,或学生为通讯作者,下同)发表过学术论文。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近3年至少有1项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研究课题、科研奖励等)或其它经学校认可的代表其学术水平的成果。

5.两名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

8.各招生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各招生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实施细则)。


六、报名方式


(一)硕博连读

1.报名(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3年1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直接交至相关招生学院(研究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材料;

(5)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6)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

(7)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意见和拟接收申请人为博士研究生的指导教师意见;

(8)两名校内外与申请人报考学科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9)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2月中旬前)

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成立考核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进行资格审核,将拟接收的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名单及其有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经研究生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后,统一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3.综合考核(2月下旬)

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制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4.录取(3月上旬)

各招生学院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二)申请考核

1.报名(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2月28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fwpt.zufe.edu.cn/boshi),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在2023年2月28日前缴纳报名费用,并将缴纳凭证及相关材料以顺丰快递、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或直接交送相关招生学院。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浙江财经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由报名系统导出打印并手写签名)。

(2)《浙江财经大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3)学历学位材料: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录取后须补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完成学历学位审核后方可报到注册;已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最后学历学位在境外获得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内容)。

(6)硕士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院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材料。

(8)个人陈述(含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拟定的研究计划、已获得的科研成果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9)个人科研成果清单,并附相关成果复印件。

(10)报考学科领域内2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从“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gs.zufe.edu.cn)-公共服务-常用下载”中下载)。

(11)体格检查表(体检应在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三个月以内有效,体检标准参照高考体检标准)。

2.资格审查与材料评价(3月)

(1)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材料交由拟接收导师审核。

(2)拟接收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对考生的学术能力、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并反馈招生学院。

(3)招生学院汇总各导师综合意见,组织材料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推荐拟进入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选,报研究生院。

(4)研究生院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各招生学院的审核情况,公布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3.综合考核(4月)

(1)各招生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研究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2)具体考核方式、内容及计分规则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并在考核前公布。

4.录取(4月)

各招生学院经过综合考核,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名单及相关材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主管部门。


七、报名费用及缴费方式


博士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统一缴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浙江财经大学,账号:33001616781050001155,开户行:建行杭州文西支行。

缴费时请务必注明本人姓名和用途,如“×××博士报名费”。


八、收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按基本学习年限缴纳。

奖助主要内容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评定比例和奖励标准,具体参照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按照基本学制年限,每年10000元,分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

研究生荣誉称号用于表彰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异的研究生,包括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等。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发文并颁发证书,不发放奖金。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    编:310018

招生热线:0571-86754635、87557116;0571-86754626(传真)

电子邮箱:yjs@zufe.edu.cn

网    址:http://gs.zufe.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十、其他


(一)若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二)若学校相关政策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浙江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



注:

1.第一导师名单以学校博士研究生导师最新遴选和聘任情况为准。


2.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部分学生将根据所选导师归入“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按照“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要求进行培养。


3.“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支持鼓励多学科专业协同育人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我校签订的《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与浙江财经大学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新财经人才,我校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高等研究院”(简称“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浙江研究院”(简称浙江研究院)为依托,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

(1)培养定位

该项目主要培养具有复合型知识结构背景、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服务国家战略、区域发展,有核心竞争力的新财经高层次人才。

(2)学制及培养方式

基本学制4年,在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全脱产培养。

(3)导师指导

实行导师组共同指导,第一导师由浙江财经大学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导师组成员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师和浙江财经大学教师共同担任。

(4)课程学习

根据“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定位,专门定制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设置交叉学科专业课程。

(5)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授予浙江财经大学攻读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经费支持

入选“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的学生,除正常的项目和经费支持外,学校将专门设立学科交叉人才培养项目科研课题,并给予经费支持。

(7)实习实践

学生除正常参加实习实践外,有机会选派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交流学习3-6个月。

(8)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简介

浙江高等研究院和浙江研究院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合作设立的非法人实体二级学院,承担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任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管理模式,办公地址设在浙江财经大学下沙校区4号学院楼。学院将汇聚双方优势资源,建成深植浙江沃土、扎根中国大地的人才培养高地、学科创新高地和智库服务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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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材来源  | 研究生院 编辑  | 微信部 陈家乐 责编  | 俞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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